振動電機“三包”的范圍
用戶按振動電機說明書等有關技術文件規定,正確使用.自產品出廠之日起一年內,經用戶提出,我廠檢驗,確屬制造質量原因而達不到技術要求,影響使用者,均實行“三包”。
A:遇下列情況者包換:
1、溫升超過振動電機標準規定者。
2、效率、功率因數低于標準規定的數值(包容差)。
3、起動電流高于標準規定的數值(包容差)。
4、起動轉矩低于標準規定的數值(包容差)。
B:遇下列情況者保修:
1、非用戶原因造成絕緣不良,有漏電現象者。
2、機械安裝尺寸不符和要求,而影響使用者。
3、定、轉子摩擦現象。
4、因軸承不合格,而影響使用者。
5、非使用不當,地腳腿斷裂者。